【人事室通知】本(114)年5月1日勞動節,本校適用勞基法人員依規定應放假1日。

本(114)年5月1日勞動節,本校適用勞基法人員依規定應放假1日。
一、依勞動基準法規定,本(114)年5月1日勞動節,本校適用勞基法人員(技工工友、計畫經費任用人員)應予放假1日。
二、本校為維持正常運作,5月1日勞動節之人力調配原則如下,請各處室配合辦理:
(一)5月1日正常出勤:
1、保留勞動節假期擇日補休,請技工工友在一年內休畢,計畫人員須於契約結束前休畢(請承辦處室多加注意),後續如需請假,請參考以下路徑送假單。
2、差勤系統路徑:差勤系統/差假申請單/請假單/請假類別選擇【五一勞動節】。
(二)5月1日選擇放假:
1、請於5月1日前差勤系統完成手續。
2、差勤系統路徑:差勤系統/差假申請單/請假單/請假類別選擇【五一勞動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