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4年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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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114年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對象,按月支(兼)領退休金(俸)之基準數額,業經行政院114年4月25日院授人給字第11440004931號公告為新臺幣2萬8,000元以下,檢附公告影本1份,請查照。
說明:
依「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辦法」第2條第2項規定辦理。
來函-臺教國署人字第1140043502號.PDF
原函-院授人給字第11440004932號.PDF
行政院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