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的第19條第一項第五款,一般在職人員應接受每三年至少三小時的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 二、對象:本校全體教職員工及學生。 四、日期:114年6月18日。 五、講座地點:本校茂德館。 六、時 間: 6/18(三)週會時間14:20-16:10。 七、請於茂德館入口處簽到,會後將登入研習時數2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