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及學習歷程檔案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注意事項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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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本部113年12月13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406551號函(諒達)辦理。
二、國教署為協助教師備課、教學及評量等不同階段運用人工智慧之技術,特訂定本注意事項(含附表1、2、3),供高級中等學校教師與學生參考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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