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核定修正「公立中小學校導師及特殊教育職務加給表」,自115年2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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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依行政院114年6月12日院授人給字第1144000911號函,核定修正「公立中小學校導師及特殊教育職務加給表」,並自115年2月1日生效 ,請本校教職員工查照。
📍修正後每月加給數額如下 :
📂導師職務加給: 新臺幣3,000元 。
📂特殊教育職務加給:
持有特殊教育教師證書之專任教師:新臺幣2,800元 。
未具特殊教育教師證書之專任教師:新臺幣900元 。
修正公立中小學導師及特殊教育職務加給表(核定本).pdf
來函-臺教授國字第1140058103號.PDF
原函-院受人給字第1144000911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