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讓學生能安心讀書完成學業,不因家庭環境變故而失學,
詳細辦法請參閱【行天宮助學金實施辦法】
一、校內申請期限:至9月10日止,備妥相關文件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二、注意事項
1.請使用【助學金申請書】1140715修訂版 (114-1)適用及【證件黏貼表】,
證明文件依序排列於申請書後,證件齊全且填寫完整者優先審核,
證件不齊全者不予評估,同學務必詳實填寫並簽名。
2. 學生證影本需有114學年第1學期註冊章。
3.全戶戶籍謄本(三個月內且記 事欄不可省略),需檢附申請學生本人存摺封面影本。
證件齊全且填寫完整者優先審核。
4. 該基金會網址:https://www.ht.org.tw/news45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