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115年度模範公務人員」選拔推薦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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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1月15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50004855號函辦理。
二、 說明: 本年度模範公務人員選拔作業業已展開,獲選者依規定核給公假5日、獎狀一幀及獎金最高新臺幣5萬元。
三、 申請作業: 本校編制內公務人員如符合「教育部與所屬機關(構)學校模範公務人員選拔作業要點」資格且有意願參與選拔者,請於 115年1月20日(星期二) 中午前,填妥具體事蹟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逕送人事室辦理,逾期不予受理。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函.PDF
教育部與所屬機關(構)學校模範公務人員選拔審查事實表.odt
模範公務人員選拔作業要點.pdf
選拔作業要點修正對照表.pdf
附表2.odt
修正對照表.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