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115年度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生活津貼」補助,申請期限至3月22日止

一、獎勵額度:(一)高中(職)每名每學期新臺幣三千元。

二、申請資格:
(一)設籍該市4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及公(私)立高中職原住民族在學學生。
(二)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本市最低生活費2倍以下(即新臺幣3萬4,372元以下)或具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三、校內申請期間:115年3月2日(星期一)至115年4月7日(星期二)

四、申請方式:於申請期限內備妥相關文件送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五、詳情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