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進用名額、工作時間、僱用期間、工作內容及待遇:
(一)進用名額:正取1員、備取1員。
(二)工作時間:每日工作以8小時為原則;若協助辦理學校相關活動、配合各該主管機關安排協助支援相關任務、教育部各縣(市)聯絡處,則視值班(勤)情況依勞動基準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三)進用起始日:依實際分發通知後,依雇主簽訂勞動契約約定為主。
(四)工作內容: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高級中等學校學務創新人員要點規定於第1點(工作內涵)、第4點(業務內容)及勞動契約所載之事項。
(五)待遇:薪資依勞動基準法第21條規定,由勞雇雙方議定之,得參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學務創新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新進人員原則自第1級起薪。
三、工作地點: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38號(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四、甄選資格:
(一)具有教育部校安(包括學務創新)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以下簡稱培訓合格證書)。
(二)大專校院以上畢業。
(三) 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及具備良好之情緒韌性、溝通協調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並能適應恆春地區工作環境與各項校安維護任務尤佳。
依前項第(二)款規定進用之學務創新人員,應自進用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前,取得培訓合格證書。
五、報名方式:
(一)一律採通訊報名,報名表暨相關資料自115年5月8(星期五)至5月18日(星期一)中午截止,115年5月22日(星期五)下午15:00以前通知面試名單。寄至: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38號(人事室),逾期不予受理。(請寄掛號,以郵戳為憑,封面標題書明「應徵學務創新人員」)。聯絡電話:08-8892010-280,連絡人:翁主任。
(二)請檢附下列文件:
1、填寫報名表(2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並繳交國民身分證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輔導諮商教育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影本(無者免繳)、輔導諮商或學務工作相關研習證明或獎狀影本(無者免繳)、志工證明影本(無者免繳)等資料各一式1份,依序裝訂成冊。
2、值班同意書、切結書(簽名或蓋私章)。
3、教育部校安(包括學務創新)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影本或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 1 年以上證明影本(無者免繳)。
(三)證件書表檢附不齊備者或未符合甄選資格條件,不予受理報名、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四)面試當天另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學歷證書正本,以供查驗。
六、甄試時間、地點:
(一)面試時間:115年5月26日(星期二) 09:00 。(8:30以前至人事室報到)
(二)面試地點:恆春工商。
七、甄試方式:採資料審查及面試方式辦理。
(一)資料審查(占30%):
(二)面試(占70%):逾時未報到者,取消面試資格。
八、放榜、錄取及候補人員注意事項:
(一)放榜時間:115年5月26日(星期二)下午16:00以前於校網公告錄取名單。
(二)本案錄取及候補名單於甄選單位或出缺單位網頁最新消息公告,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錄取人員一經通知,請先至公立醫院完成體格檢查,並於接獲錄取通知後 2 週內,繳交體格檢查報告(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0 條)予勞動契約雇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