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壹、招生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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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別 |
招生名額 |
部別 |
招生限制 (男、女、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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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科 |
15 |
日間部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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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機與電子群- (資訊科、電子科) |
20 |
日間部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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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機科 |
2 |
日間部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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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處理科 |
3 |
日間部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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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事業科 |
5 |
日間部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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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管理科 |
6 |
日間部 |
不限 |
貳、報名資格
一、凡具備下列資格且未於續招前之各招生管道(詳如注意事項二 )錄取且報到之學生,均得報名參加:
(一)各區 國民中學畢業生 (含應屆、非應屆、具同等學力資格、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
(二)符合「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之規定者。
(三)就讀海外臺灣學校及大陸地區臺商學校之學生。
(四)於國外或大陸地區就讀欲返國就學,並已取得學歷認證之學生。
(五)大陸地區人民依「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及「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欲就讀高級中等學校者。
二、學生因特殊因素必須離開原錄取報到學校所在之就學區,經提出證明文件並取得原報到學校書面同意後,始得報名參加;違反規定經續招錄取者,取消其續招錄取資格。
前項特殊因素,包括下列情形:
(一)學生因父母、其他法定代理人工作地異動,須搬家遷徙。
(二)特殊境遇家庭。
參、招生範圍
全國各就學區國民中學畢業生(含應屆、非應屆、具同等學力資格、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
肆、報名
一、報名時間:115年7月28日(星期二)至8月17日(星期一)止,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16時(星期六、日除外)。
二、報名方式:報名表如附表一。
(一)本校採以下方式辦理:本校採以下方式辦理:
1.現場報名,至本校教務處現場報名,至本校教務處(例假日不受理例假日不受理)。
2.繳交報名費繳交報名費100元,如為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子女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中低收入戶報名費減免為 40元,低收入戶報名費減免為0元。
本校另有補充說明,可見學校網頁公告(https://www.hcvs.ptc.edu.tw)。
(二)報名費 : 100 元,繳費方式: 請至本校總務處出納組繳費。
三、應繳資料:
1.免試入學比序項目積分表。
2.報名表(大頭照電子檔或2吋照片1張)。
3.身分證正本(驗畢後發還)。
4.其他:無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表,可提供國中教育會考成績單,或國中歷年成績證明供參佐資料;具原住民身分者攜帶戶口名簿影本(含記事欄)。
伍、錄取公告時間
115年8月18日 (星期二) 14 時前,並公告在https://www.hcvs.ptc.edu.tw。
陸、報到
一、報到日期:115 年 8 月 20 日 (星期四) 8 時至 14 時(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到方式:
(一)現場報到,至本校教務處。
(二)如有特殊狀況先以電話聯絡確認後,在規定時間內限時掛號郵寄報到所需資料,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電話: 08-8892010#212;地址 946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38號教務處。
三、應繳資料:
持本人身分證繳驗(驗畢後發還 )、國中畢 (修)業證書正本。
*其餘資訊請參考附件簡章,本簡章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