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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公告】本校主計室佐理員職務代理人職缺1名

一、甄選職缺:約僱人員(佐理員職務出缺期間職務代理人)

二、甄選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三、僱用期間:自報到簽約之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普考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僱用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工作地點:屏東縣恆春鎮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學校(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38號)。

五、薪    資250薪點(納入偏遠地區加給後,薪點折合率為151.5月支新臺幣37,875,須自付勞健保部分),並視實際出勤狀況依規定日數計算。

六、工作項目:

(一)製作傳票及整理憑證帳簿。

(二)統計業務。

(三)其他交辦事項。

七、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得有雙重國籍。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之犯罪紀錄及行為者。

(三)國內外高中職(含以上)以上學校畢業者,商管科系尤佳

(四)具備電腦視窗軟體(ExcelWordPower Point )及網路等系統操作。

八、公告時間及方式:115126(星期一)起至11523(星期二)止,公告於本校網頁(http://www.hcvs.ptc.edu.tw/)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http://www.cpa.gov.tw)。

十、報名方式:

  (一)通訊(郵寄或電郵)或親自報名。

(二)請檢附下列資料各一份:

1.甄選報名表(另二吋照片1張請自行粘貼於報名表,報名表請至本校網站(http://www.hcvs.ptc.edu.tw/)首頁最新消息處下載)

2.國民身分證影本一份。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各一份。

4.相關證書正、反面影印本。

5.先前服務機關服務證明(至少前一服務單位)

6.甄選切結書。

(三)報名期限:115127(星期二)起至11523(星期二)中午12時前寄達或親送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人事室(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38)(封面請註明應徵『佐理員職務代理人』),並電洽確認是否寄達。本校審查合格者,將於11523(星期二)下午3時於本校網站(http://www.hcvs.ptc.edu.tw/)首頁最新消息處公告參加甄試名單,不合格者(含資料不齊者)恕不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

(四)聯絡方式:本校人事室雷小姐或翁先生,08-8892010281280

十一、甄選方式:口試100%。

十二、甄選時地:11524(星期三)上午1000,地點-行政會報室。

十三、甄選報到:11524(星期三)上午950前,先至本校人事室報到,逾時以棄權論。

十四、成績公告:甄選錄取結果將於11525(星期四)中午12:00前公告於本校網站。若甄選人員不符本校需求,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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