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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核定修正「公立中小學校導師及特殊教育職務加給表」,自115年2月1日生效

轉知教育部依行政院114年6月12日院授人給字第1144000911號函,核定修正「公立中小學校導師及特殊教育職務加給表」,並自115年2月1日生效 ,請本校教職員工查照。



📍修正後每月加給數額如下 :


📂導師職務加給: 新臺幣3,000元 。

📂特殊教育職務加給:

持有特殊教育教師證書之專任教師:新臺幣2,800元 。

未具特殊教育教師證書之專任教師:新臺幣9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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